今日,工業和信息化部(以下簡稱“工信部”)發布公告,對11家不符合《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管理中關于生產一致性管理相關規定的公司進行行政處罰。處罰內容包括停止以上11家公司生產和銷售違規產品,并撤銷產品《公告》;責成以上公司進行為期6個月的整改;同時,整改期間暫停公司《公告》新產品申報資格。
本次受罰公司包括7家商用車公司與4家摩托車公司。具體來看,7家商用車公司中,4家公司的倉柵式運輸半掛車后下部防護裝置不達標;1家公司私自損毀樣車封條并更換ABS系統控制單元、傳感器線束和后下部防護裝置等關鍵零部件;1家公司非法生產機動車產品;另有1家公司的客車座椅及車輛固定件強度不達標。4家摩托車公司受罰原因則是產品安全性能或制動性能不達標。
《公告》的頒布,旨在限定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包括汽車、摩托車、三輪汽車及低速貨車)的準入條件,頒布至今,已正式發布323批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而未能進入或被剔除《公告》的產品將不能合法生產、銷售。
附工業和信息化部行政處罰決定書(工信裝罰〔2019〕004號、005號、006號、007號、008號、009號、010號、011號、012號、013號、014號)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