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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構建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提出,大力推動公共區域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以“三中心”等建筑物配建停車場以及交通樞紐、駐車換乘(P+R)等公共停車場為重點,加快建設公共充電基礎設施,推動充電運營企業逐步提高快充設施占比。在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工業園區等內部停車場加快配建充電基礎設施,并鼓勵對公眾開放。在確保安全前提下,在具備條件的加油(氣)站配建公共快充和換電設施,積極推進建設加油(氣)、充換電等業務一體的綜合供能服務站。結合城市公交、出租、道路客運、物流等專用車輛充電需求,加快在停車場站等建設專用充電站。加快旅游景區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A級以上景區結合游客接待量和充電需求配建充電基礎設施,4A級以上景區設立電動汽車公共充電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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