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謝若琳
見習記者 毛藝融
今年以來,資本市場生態持續優化,監管層累計對A股上市公司下發上千條處罰信息,劍指信息披露違規、財務造假、內幕交易、關聯交易等行為。據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6月14日,證監會和滬深北交易所累計對662家A股上市公司的違規行為,發布上千條處罰信息(包含監管措施、行政處罰),處罰金額超過1.08億元。其中,信息披露違規居首,涉及446份。
【資料圖】
中央財經大學會計學院教授李曉慧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目前信披嚴格監管和處罰有利于威懾造假者、內幕交易者、操縱股價者,解決信息不對稱所帶來的問題,建立起透明有序的資本市場秩序,有利于資本市場的高質量發展。”
監管緊盯信披違規
下發446份處罰信息
從違規類型來看,信息披露違規居首,涉及446份,占年內所有處罰信息的43%。處罰金額累計8140萬元。
從具體的處罰類型來看,包括警示、記入誠信檔案、責令改正、監管關注函、問詢函等多種措施。目前,已有31家上市公司因重大事項信息披露不及時或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從前述446份信息披露違規行為來看,包括財務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錯誤、定期報告披露超期限、重大事項信息披露不及時或違規、信息披露不規范、不準確、不合格等。
從實踐來看,盡管上市公司信披違規情節不一,處罰力度與處罰金額也不同,但其帶來的影響牽涉多個方面。在李曉慧看來,因信披違規行為導致公司股票股價下跌,投資者遭受損失,將成為投資者追究法律賠償責任的導火索。
為何信披違規屢禁不止、信披違規占比高?究其原因,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律師朱奕奕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一方面,上市公司法律意識薄弱,試圖通過違規信披來粉飾業績、甚至財務造假來欺騙市場,騙取市場的投資等;另一方面,相關責任人員缺乏責任意識,未勤勉履職甚至借此輸送利益,導致公司或者相關人員收到監管措施、行政處罰,給投資者帶來損失的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全面注冊制下
進一步強化信披監管
為更好適應全面注冊制下新的監管形勢與實踐需求,監管層對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質量提出更高要求。
2月1日,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答記者問時表示,強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監管,進一步壓實上市公司、股東及相關方信息披露責任。
6月12日,滬深交易所就修訂上市公司信披工作評價規則面向公眾征求意見。其中,上交所為更好落實分類監管原則,對D類公司暫停適用信息披露直通車業務;深交所加大了負面清單的否決力度,并且明確蹭熱度或夸大熱點將予以扣分。
在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盧鼎亮看來,當前司法及監管對違規信披行為已形成完整責任體系,長期以來信披違規違法成本過低的情況得到扭轉,“零容忍”立體執法震懾顯著增強,市場生態明顯好轉。除了強化信披違規者的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也加強了信披違規者的民事賠償責任。
同時,盧鼎亮建議,投資者可以利用集體訴訟的方式來對信息披露人違規信披、虛假陳述導致的損害發起民事訴訟,充分維護自身權利。
李曉慧補充說,需要從資本市場屬性、上市公司行為、投資者需求、監管加強治理等多方面考慮,尤其是上市公司需要進一步加強對信披監管的認識。(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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