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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記者從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自今年3月起,兩家單位聯合開展“優化法治營商環境 助力企業信用修復”專項行動,截至5月底,全省法院辦理退出失信案件20245件,將16415家企業移出失信名單,為相關企業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融資信貸、市場準入等方面掃清了障礙。
企業信用修復僅靠法院單打獨斗必然勢單力薄,“府院聯動、一體推進”是制勝關鍵。山東高院與山東省發改委聯合下發《關于開展“優化法治營商環境 助力企業信用修復”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全省各級法院將專項行動列為“一把手”工程,各級發展改革、稅務、市場監管、金融等職能部門,積極配合法院解決執行難題,形成上下一體、各方聯動的工作格局。
針對大量被納入失信名單又不申請信用修復的“失聲”企業,山東法院開展集中排查,建立動態臺賬,實行“一企一策”,分門別類推進信用修復。堅持應退盡退,進一步細化企業退出失信名單的條件,確保符合退出條件的企業全部移出失信名單。堅持應幫盡幫,對雖有失信記錄但有發展前景、有履行意愿的被執行企業,積極促成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或督促有失信記錄的企業制定履行方案,提出信用修復申請和履行承諾,根據誠信情況移出失信名單。堅持應懲則懲,對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或者采取信用修復措施后故意不履行信用修復承諾的被執行人,繼續采取信用懲戒措施,促使被執行人及時履行義務。
如何進一步鞏固企業信用修復成效?合力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健全完善長效機制是根本。山東法院加強源頭預防,構建立、審、執一體化協調配合機制,將督促履行貫穿立案、審判各環節、全過程。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常態化的信用信息、修復信息共享機制,推動建立多部門認可的信用修復證明制度。加強誠信宣傳,深入企業走訪調研,闡釋和解讀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名單、信用修復管理等法律政策,提高企業法律意識、誠信意識和風險意識。(記者 閆繼勇 通訊員 朱麗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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