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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訊 (記者張建)5月22日晚間,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泰禾集團”)發布公告稱,截至當日,該公司股票收盤價連續十一個交易日低于1元/股,存在可能因股價低于面值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9.2.1條第(四)款的規定,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僅發行A股股票或者僅發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連續二十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于1元,深圳證券交易所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公告稱,鑒于泰禾集團2022年被出具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最近三個會計年度(2022、2021、2020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凈利潤孰低者均為負值,且2022年審計報告顯示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不確定性,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4日開市起繼續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與此同時,公告披露,截至4月28日,泰禾集團已到期未歸還借款本金為582.03億元,公司對外擔保中實質性逾期債務對應的擔保余額為54.16億元;公司正在全力推進債務重組事宜,積極解決債務問題,截至目前,公司及各方尚未形成全面債務重組解決方案。此外,截至2023年第一季度末,泰禾集團總資產約2155.87億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所有者權益約38.71億元,營業收入約9.69億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6.07億元。
同日晚間,泰禾發布公告稱,泰禾集團的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5月18日、5月19日、5月22日)收盤價格跌幅偏離值累計超過12%,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相關規定,屬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形。截至5月22日收盤,該公司報價0.67元/股。
針對股票異常波動的情況,該公司表示,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公司近期未發現公共傳媒報道可能或已經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未公開重大信息。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陳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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