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4月24日電 河南調整住房公積金部分使用政策,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1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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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河南省直住房公積金”微信號消息,河南省省直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24日發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稱,為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經研究,決定調整住房公積金部分提取和貸款政策。
河南此次公積金政策調整主要分為兩個部分:放寬住房公積金部分提取政策,加大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力度。
放寬住房公積金部分提取政策方面,通知提出,由原來的“憑2年內房地產交易或不動產登記部門備案的購房手續或憑證以及稅務部門出具的發票、契稅完稅憑證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提取總額應不超過購房所支付的金額”調整為“憑5年內房地產交易或不動產登記部門備案的購房手續或憑證以及稅務部門出具的發票、契稅完稅憑證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提取總額應不超過購房所支付的金額”。
河南此次取消了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次數限制,調整為“因承租本市公共租賃住房或其他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在不超過家庭最高提取限額的前提下,租房家庭可根據需要,每年一次或分次辦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
同時,當地還規定貸款期限內符合提取條件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2021年7月30日出臺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前,借款人及其配偶的繳存賬戶余額僅可用于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不得再以其他原因提取”規定停止執行。
加大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力度方面,河南本次調整最高貸款額度突破了以前住房貸款的常規做法,支持力度很大,首套或二套住房、夫妻雙方繳存或單方繳存不影響最高貸款額度,二套房具體貸款金額不再與家庭繳存余額掛鉤。具體來看,凡是符合河南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在鄭州市區內購買自住住房,最高貸款額度由原來的80萬元、60萬元統一調整為100萬元;在鄭州市郊縣購買自住住房,最高貸款額度統一調整為80萬元。
同時,河南還調整高層次人才最高貸款額度。
根據通知,符合河南省直資金中心2021年11月30日發布《關于省直單位高層次人才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的通知》條件的高層次人才,最高貸款額度由原來的120萬元、90萬元統一調整為150萬元。
通知指出,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在執行前已簽訂購房合同(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或已通過初審的住房公積金業務,不在該通知的調整范圍。(中新經緯APP)
編輯:郭晉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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