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州市出臺《漳州市特殊類別工程建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針對“城市雙修”(生態修復和城市修補)、城市更新改造等特殊類別工程建設管理,從項目審批、監管、結算等方面提出12條具體舉措。
《辦法》提出,特殊類別工程的方案設計或初步設計成果已滿足相應工作要求時,經確認或評審后可直接作為施工依據。同時,特殊類別工程項目可以依據具體實施后完善的設計成果文件、經建設單位確認的工程量清單和現場工程簽證(需提供影像資料)作為項目結算依據編制結算文件,并進行結算審核。上述舉措有效精簡了建設手續和環節,加快推進一批惠民工程早開工、早落地、早見效。
在提升審批效率、節省審批時間的同時,《辦法》還明確加強關鍵環節監管,發現存在質量和安全問題的予以糾正并依法處理,并按規定應用于建筑企業信用評價體系、代建單位考核體系。(蔡柳楠)
關鍵詞: 福建省漳州市 漳州市特殊類別工程建設管理辦法 城市更新改造 特殊類別工程建設管理 建筑企業信用評價體系 代建單位考核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