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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6歲男孩高俊逸失蹤案”此前引發廣泛關注。事發兩天后,警方終于找到男童,但他已被殺害并藏在家中床板下,嫌疑人竟是他的親生媽媽李某。近日,李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邗江區檢察院批準逮捕。經司法鑒定,李某作案時無精神病,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孩子要出去找奶奶,她覺得煩了
李某出生于1992年,老家在安徽宿州。現代快報記者多方采訪了解到,李某出生在一個并不和睦的家庭,她的父親有暴力傾向,母親不堪忍受最終改嫁。而李某后來嫁到揚州市邗江區楊廟鎮,18歲就生下了孩子。
2月15日早上,就在高俊逸的奶奶出門后,李某開始為高俊逸穿衣服。高俊逸曾有抵觸情緒,“我不要你穿,我要奶奶來穿。”穿好衣服后,高俊逸就要出去找奶奶,被李某拉了回來。這時,樓上的小兒子開始哭鬧,李某急著要上樓,高俊逸則不愿意上樓。
李某強行抱著大兒子高俊逸上樓,準備再去給小兒子穿衣服。看到孩子堅持要出去,她就把他往屋里推。“我把他推到床上后,他就使勁地用腳踢我。”李某交代稱,“我覺得一大早怎么這么煩,這么吵,這時,我看到一個插線板……”
悲劇就這樣發生了。后經法醫鑒定,小俊逸系被他人勒頸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作案時無精神病,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為防止家人發現異常,李某把孩子藏在床板下,又帶著小兒子睡在這張床上,并在外人面前假裝尋找孩子。她本打算風頭過去之后,就把孩子埋到祖墳去。孩子失蹤的當天上午,李某還曾抱著小兒子到鄰居家尋找高俊逸,并發布尋子微信。直到2月17日晚上,李某落網。
此后,網上也出現李某可能有“產后抑郁”的說法。經司法鑒定,李某作案時無精神病,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案發時李某的小兒子未滿周歲,李某當時正處于哺乳期。對于是否要批捕李某,邗江區檢察院召開了聽證會,并邀請各界人士參加。最終,大家的一致意見是李某作案手段非常殘忍、社會影響大、社會危害性大,且不具備取保候審的條件,應對李某進行逮捕。
近日,在綜合該案情節及各方意見后,檢方認為,李某的行為已涉嫌故意殺人罪,依法對其作出批準逮捕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