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不足半年,容百科技(688005)卻因“踩雷”深圳市比克動力電池有限公司及鄭州比克電池有限公司(以下合稱“比克電池”)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12月15日晚間,容百科技發布的應收賬款回款進展情況稱,比克電池未能按期、足額支付一期及二期還款,同時擬對比克電池應收款項單項計提壞賬準備比例提高至40%。隨后,容百科技就遭到上交所的“閃電”問詢。值得一提的是,容百科技需說明擬對壞賬準備比例提高至40%的合理性等問題。
公告顯示,容百科技與比克電池曾于2019年11月2日就應收款項簽署付款協議,約定比克電池至2019年12月15日向公司支付一期及二期還款共計7020.75萬元。截至2019年12月15日,比克電池累計向容百科技支付銀行承兌匯票800萬元以及建信融通融信簽收憑證350萬元。也就是說,比克電池未能按期、足額支付一期及二期還款。
截至2019年12月15日,容百科技對比克電池的應收賬款為19947.06萬元、銀行承兌匯票810萬元、建信融通融信簽收憑證350萬元。鑒于比克電池未能足額支付一期及二期還款,容百科技擬對比克電池應收款項單項計提壞賬準備比例提高至40%,增加計提1014.85萬元壞賬準備,累計單項計提壞賬準備金額8118.83萬元。
在問詢函中,上交所要求容百科技說明對簽收憑證金額按40%比例計提壞賬準備,充分說明相關計提比例的依據、充分性及合理性。上交所還要求容百科技結合比克電池的實際還款情況及公司已采取的催收措施,說明上述還款計劃未能按約履行的原因,后續履約的可能性以及后續還款計劃和時間安排;結合比克電池當前的經營情況及前期抵押協議存在被認定無效的風險,補充說明比克電池的償付能力是否發生新的重大不利變化,是否有繼續執行該還款計劃的能力。
因未按期、足額收到剩余貨款,容百科技全資子公司湖北容百鋰電材料有限公司作為原告,于2019年11月20日分別向深圳市比克動力電池有限公司及鄭州比克電池有限公司提起訴訟,先后于2019年11月25日及2019年12月13日獲得湖北省鄂州市華容區人民法院及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書》。截至公告日,該等案件尚未開庭審理。針對公司相關問題,北京商報記者曾致電容百科技董秘辦公室進行采訪,不過截至記者發稿前,對方電話并未有人接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