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保監會公布了《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辦法(征求意見稿)》,并正式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指出,將每年發布系統重要性銀行名單,根據名單對系統重要性銀行進行差異化監管,以降低其發生重大風險的可能性。
兩部門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以來,完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逐漸成為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的核心內容。其中,加強中央銀行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監管是強化宏觀審慎管理、維護金融穩定的重點領域。
“目前,我國銀行業總資產為268萬億元,在我國金融業總資產中占比達到89%。”上述負責人說,考慮到銀行業在我國金融體系中的重要地位,人民銀行首先會同銀保監會制定了我國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辦法,并以此為基礎制定附加監管規定,為后續系統重要性保險、系統重要性證券業機構實施細則制定奠定良好基礎。
據介紹,征求意見稿主要參考了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方法,以及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2012年發布的《國內系統重要性銀行框架》,并結合我國實際對評估指標進行了調整。
待正式文件發布后,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將向參評銀行發送數據報送模板和數據填報說明,得分達到一定分值的銀行被納入系統重要性銀行初始名單;然后,結合其他定量和定性信息作出監管判斷,對初始名單作出調整。系統重要性銀行最終名單經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確定后,由人民銀行和銀保監會聯合發布。
業內人士表示,我國系統重要性銀行規模體量大,在金融市場上具有風向標作用,識別并強化系統重要性銀行監管,有助于完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促進市場公平有序競爭,有助于提高我國銀行體系的穩健程度、切實防范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