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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西安8月8日電 (記者 張一辰)“渭河是黃河最大的支流,也是黃河文明的重要發祥地之一,是關中人的‘母親河’。秦嶺北麓、渭河流域生態及文化遺跡的司法保護,是西安法院必須扛牢的一項政治責任。”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趙雷8日表示。
圖為簽約儀式現場。 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供圖
當日,在首個全國生態日來臨之際,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與西安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共同召開“秦嶺北麓及渭河流域生態保護司法協作框架協議(以下簡稱:協議)”簽約儀式,并為“生態司法保護工作站”“歷史遺址司法保護工作站”揭牌。
協議中提出,全面建立常態化司法協作機制,加強涉秦嶺北麓及渭河流域生態保護司法協調聯動,形成協同共治的生態司法保護格局。同時,西安市轄區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庭,應將預防生態保護類糾紛作為訴源治理工作的重要內容,通過與區域內政府及其相關部門、人民調解組織、自然村、社區、重點企業等對接,形成秦嶺北麓及渭河流域生態保護的網格化全覆蓋。
西安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高波表示,此次協議的簽署,標志著西鐵法院將與西安法院利用框架協議搭建的平臺,能動司法,積極作為,匯聚更廣泛的力量和智慧,真正讓區域性聯創聯建生態環境司法保護新模式行穩致遠。
據統計,近三年來,西安法院審理集中管轄環境資源案件范圍外的各類涉生態保護案件共計1643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26件懲治犯罪75人,民事案件39件,涉生態保護非訴執行案件1578件。
當日的會議上,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與西安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在西安部分區縣法院的沿山、沿河、文化遺址附近的8個人民法庭,聯合設立“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工作站”“歷史遺址司法保護工作站”,為兩級法院常態開展生態保護、文化遺產保護案件就地辦案、現場庭審、巡回審判提供審務保障。
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鞏富文表示,協議的簽署,實現了西安法院屬地管轄生態保護行政非訴執行工作、涉生態保護相關聯案件審判,與西鐵法院集中管轄環境資源案件機制相銜接,是凝聚司法之力,共同護航黃河、秦嶺生態的必要手段。設立司法保護工作站對加強自然保護區、國家公園、歷史遺址、人文遺跡和風景名勝區的司法保護提供了便利和保護力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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