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稱萬科與萬達長春合作項目資金糾紛已基本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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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市場消息,萬科集團與萬達集團早前在長春國際影都合作項目中產生的資金糾紛已基本達成和解,萬科已申請凍結的萬達商管部分股權即將解凍。
據悉,因資金糾紛,今年6月5日,萬科集團申請凍結了大連萬達集團持有的大連萬達商管集團約19.79億股權,涉萬達商管1200億凈資產,股權凍結期限至2026年6月4日。
大連萬達集團持有的弘毅貳零壹伍基金5億股權被凍結
7月27日消息,據天眼查App顯示,近日,弘毅貳零壹伍(深圳)股權投資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新增一則股權凍結信息,被執行人為大連萬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凍結股權數額5億人民幣,凍結日期自2023年7月至2026年7月,執行法院為鐵路運輸中級法院。
據了解,弘毅貳零壹伍(深圳)股權投資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成立于2015年10月,出資額約35.96億人民幣,大連萬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3.91%股份,為第一大股東。
恒大地產新增11條被執行人記錄 執行標的約29億元
企查查顯示,7月25日、26日,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新增11條被執行人信息,執行標的合計29億余元,執行法院包括廣西南寧中級人民法院、山東濟南中級人民法院、廣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等。
目前,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存在超490條被執行人信息,被執行總金額427.46億元。同時,該公司還存在多條限制消費令、失信被執行人和終本案件信息,未履行金額超52億元。
華潤置地擬為南通潤昇地產增資13.8億元 用于開發建設項目地塊等
7月27日,南通潤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增資項目掛牌,擬募集資金金額擇優確認,對應持股比例0-100%,信息披露截止至8月23日。
據觀點新媒體了解,融資方南通潤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6月16日,注冊資本20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王昕軼,經營范圍包含房地產開發經營;物業管理等。該公司由華潤置地(常州)有限公司100%持股,后者大股東為華潤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1%。
據披露事項,增資方本次擬增加注冊資本人民幣138000萬元,即投資方擬公開新增注冊資本人民幣28000萬元,占增資后公司注冊資本的20%,老股東同步非公開增資110000萬元,占增資后公司注冊資本的80%。增資擴股完成后,增資方注冊資本擬增加至人民幣140000萬元。本次增資所募集資金總額超出擬新增注冊資本的部分將計入資本公積。
投資方資格條件包括注冊資本不低于100億元人民幣;具有房地產開發二級資質;2022年期末凈資產不低于100億元等。
本次增資達成或終止的條件為:征集到1家符合資格條件的投資方,符合增資條件,并與融資方及其原股東就增資協議達成一致,且增資價格不低于經中國華潤有限公司備案的評估結果。
募集資金用途主要用于項目地塊的開發建設和歸還前期股東借款,包括但不限于支付項目開發工程款、前期費用、營銷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及相關稅費等。
據悉,今年5月26日,華潤置地(常州)有限公司19.53億元斬獲南通大學北R23005地塊,據公示,該地塊擬建20棟11-17層小高層,共545戶。
陸家嘴收到受理案件通知書 與世茂債務糾紛二審維持原判
7月27日,上海陸家嘴金融貿易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與世茂債務糾紛二審維持原判。
據觀點新媒體獲悉,陸家嘴控股子公司陸家嘴國際信托有限公司與南京世榮置業有限公司、南京世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蕪湖世茂新發展置業有限公司、南京世茂新發展置業有限公司、上海世茂建設有限公司因債券交易產生債務糾紛,陸家嘴國際信托于前期已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訴訟以及財產保全,該案件已經上海金融法院受理。
2023年2月3日,陸家嘴國際信托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一審判決書(2022)滬74民初1067號。
之后,原審被告南京世榮置業有限公司、南京世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蕪湖世茂新發展置業有限公司、上海世茂建設有限公司不服上海金融法院作出的(2022)滬74民初1067號民事判決,提起上訴,二審案號為(2023)滬民終388號,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12日在線談話。
2023年6月29日,陸家嘴國際信托收到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出具的二審判決書(2023)滬民終388號。二審判決結果: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最新公告表示,2023年7月26日,陸家嘴國際信托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受理案件通知書(2023)滬74執1381號。
本次涉案金額本金為18.3億元及利息、違約金、律師費、保全費、訴訟費等。
陸家嘴認為,本案已取得執行立案受理通知書,但本案的執行結果存在不確定性,暫無法判斷對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潤的影響。
皇庭國際實控人鄭康豪與中泰創展達成和解 15.34億債務緩沖兩年償還
7月27日,深圳市皇庭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該公司與中泰創展達成和解協議,涉及15.34億元債務本金及利息緩沖兩年后,分8期償還。
據觀點新媒體獲悉,皇庭國際于近日收到實際控制人鄭康豪的通知,獲悉其本人及其所屬全資企業深圳市皇庭產業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與中泰創展控股有限公司、浙江中泰創展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簽署了《執行和解協議》。
公告提到,為有利于中泰創展及浙江中泰的債權得以實現,協議各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和解協議,此次協議涉及的股票質押本金和利息合計約11.71億元,其他債務本金和利息合計約3.63億元。
協議各方同意設立還款緩沖期,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2025年6月1日止,除完成質押擔保股票處置工作,中泰創展、浙江中泰不再向法院執行鄭康豪及其所屬全資企業的財產。鄭康豪及其所屬全資企業自還款緩沖期屆滿后,按照本協議約定的還款計劃向中泰創控、浙江中泰償還債務。
本協議生效后,中泰創展可立即向深圳中院申請處置皇庭投資管理持有的不多于672萬股的皇庭國際質押擔保股票,并對前述股票以拍賣、變賣等方式處置所得價款優先用于清償中泰創展部分債權本金。
而鄭康豪及其所屬全資企業應在還款緩沖期屆滿(即2025年6月1日)后2年內分8期向中泰創展、浙江中泰分別償還款項,并于2027年3月15日前清償完畢本和解協議約定的債權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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