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研報業務處罰進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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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證監局、天津證監局等披露,對國盛證券、渤海證券等研究所研報業務違規情況進行通報,并出具罰單。稍早時候,西部證券及9名相關人員也因為研報業務被罰。
據券商中國記者梳理,業務制度不完善、研報數據不嚴謹、研報論證依據不充分、質控或內控把關不足、人員管理等問題是違規“重災區”。
就在近期,為加強行業警示教育,鞏固去年現場檢查專項工作成果,中國證券業協會開展研報業務培訓。
七天內三家券商因研報業務被罰
監管雷霆出擊中,券商研究所的處罰仍在繼續。
6月30日江西證監局公告,對國盛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江西證監局發現,國盛證券研報業務存在兩大問題:
一是業務管理方面存在不足,如邀請外部專家制度不完善,未規定社會聲譽、處罰記錄要求;未及時修訂投價報告相關制度;對于證券研究報告中語法錯誤、錯別字的責任承擔規定不合理;對《每日一圖》市場影響審慎性評估有效性不足。
二是部分證券研究報告存在個別數據底稿不完善,個別數據與源數據不一致,單位錯誤,個別調研存在先調研后審批等情況。
江西證監局要求,國盛證券應認真查找和整改問題,完善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相關制度機制,進一步加強內部管控,切實全面提升合規管理水平。
就在前一日,渤海證券也領“罰單”。根據天津證監局的公告,渤海證券亦存在兩項問題,一是該公司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有關制度不完善;二是該公司研究報告質量控制審核把關不嚴。
天津證監局表示,渤海證券應進一步完善研報制作發布有關制度機制,強化研報質量控制審核,結合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內部問責。
6月25日西部證券被陜西證監局出具警示函。據悉,該公司存在兩類問題:
一是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內控機制不健全,個別調研未履行事先審批程序,銷售人員參與研報分析師考核,合規管理未覆蓋專家咨詢服務的主要業務環節;研報質控審核把關不嚴格,部分研究報告存在估值預測不合理、結論不審慎的情況。
二是員工任職及代履職考察、投資及兼職行為管理、注冊使用自媒體賬號的內控機制不健全、管理不到位,存在聘任離任未滿6個月的投資經理從事投資相關業務,高管及分支機構負責人在營利性機構兼職、持有股權投資管理類公司股權,證券分析師注冊使用發布研究觀點的自媒體賬號未備案,未及時報備高管人員任免職、從業人員誠信信息的情況。
14名人員牽涉其中
在上述三張罰單中,相關人員不能幸免,同樣被地方證監局出具警示函。其中有研究所領導,甚至有時任高管。從共性問題上來看,研究員主要存在寫研報時不夠審慎的情況。
牽涉人員較多的為西部證券,達到9人。根據陜西證監局公告,劉慶海、趙聰、穆啟國對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因此被出具警示函。
據悉,上述三人分別為時任西部證券首席戰略與人力資源官、人力資源部負責人、研究發展中心負責人。
據陜西證監局公告,研究員張宇光、逄曉娟、蔡明子署名制作的相關證券研究報告存在引用數據錯誤、收入預測不嚴謹、論證依據不充分等問題;研究員許光輝、雒雅梅、楊敬梅署名制作的相關證券研究報告存在研究方法不審慎、部分假設缺乏合理論證、部分結論依據不充分等問題。券商中國記者注意到,上述6名研究員中已有4名離開西部證券。
而在天津證監局公告中,姚磊在渤海證券任職期間,同樣存在研究報告制作不審慎的問題。
國盛證券此次罰單牽涉4名相關人員。研究員楊業偉署名發布的某證券研究報告存在個別數據與源數據不一致、單位錯誤等情形。
研究員王昱涵在去年8月30日將制作的“每日一圖”通過微信工作群向客戶發送,造成不良影響,該圖片產品發布之前,依次經過時任策略首席分析師張峻曉、質量控制和合規人員的審核。而鞠興海時任研究所副所長,為研究所合規質控總復核人。
落實整改問題進行中
自5月以來,陸續有券商研究所及相關人員因違規問題被罰,涉及的券商除上述3家外,還包括中信建投證券、申銀萬國、國泰君安、招商證券、太平洋證券、山西證券、華安證券、西南證券等。近一個月以來密集的研報業務罰單主要緣于去年“雙隨機”現場檢查。
根據券商中國記者此前獨家獲悉,5月中國證監會證券基金機構監管部向券商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雙隨機”現場檢查情況的通報,去年現場檢查專項工作覆蓋45家券商和300篇研報。監管發現的共性問題有:
一、部分公司內控制度未根據法規規范要求及時更新調整;
二、部分公司內控制度執行有效性不足;
三、具體研報制作審慎性不足,個別員工私自發表證券分析意見。
監管在上述通報中表示,下一步,證監會證券基金機構監管部和各證監局將按照“零容忍”監管方針, 持續強化研報業務監管執法,推動行業規范健康發展。要求各證券公司和相關從業人員,應當結合此次專項檢查發現的問題,對照檢視、認真整改,不斷提升業務質量和合規水平。
就在6月14日,中國證券業協會向各證券公司發布通知稱,為落實2022年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雙隨機”現場檢查相關工作安排,鞏固專項工作成果,加強行業警示教育,開展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培訓,要求各券商高度重視此次培訓工作,組織人員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培訓。
據悉,此次培訓對象為研報業務所有從業人員,包括證券分析師、研究助理、質控合規人員、研報銷售人員等。
(文章來源:券商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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