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造世界一流新型研發機構,推動廣州從科研資源大市邁向科技創新強市,6月9日,16屆39次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促進新型研發機構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聚焦新型研發機構在技術供給、人才引育、成果轉化、企業孵化、金融賦能五大核心能力形成過程中可能遇到的關鍵問題,予以支持、引導和規范,提出科技成果轉化凈收入和形成的股份可獎勵給成果轉化的貢獻者,推動成立新型研發機構協同創新聯盟促進供需有效對接等一系列創新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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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轉化凈收入和形成的股份可獎勵給成果轉化的貢獻者
新型研發機構作為順應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產物,是支撐區域創新發展的新型載體。廣州市新型研發機構包括合作共建新型研發機構、省級新型研發機構和高水平創新研究院。
《意見》著力推動政策創新,推出的10條支持和鼓勵措施,涵蓋“科學發現、技術發明、產業發展、人才支撐、生態優化”全鏈條各個環節。當中,有不少讓人眼前一亮的創新舉措。如在推廣應用方面,提出推動成立新型研發機構協同創新聯盟,促進新型研發機構與企業、科技金融機構、科技服務機構供需有效對接、加強聯動,積極推動新型研發機構研制設備進入國家、省、市三級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目錄,對符合目錄要求且實現銷售的裝備產品納入用于支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研制與推廣應用的資金項目庫,加大科技創新對產業發展的支撐作用。
推動成果轉化是新型研發機構的重要任務之一,而如何分配成果轉化產生的收入往往是制約新型科研機構發展的一大難題。在這方面,《意見》鼓勵新型研發機構建立健全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激勵制度,積極輸出技術和知識產權等科研成果,明確科技成果轉化凈收入、科技成果形成的股份可以獎勵給為成果轉化作出貢獻的人員,而不僅僅是只給到科技成果完成人(團隊)。《意見》還明確了獎勵的具體比例,事業單位性質的新型研發機構科技成果轉化凈收入的70%以上,或者科技成果形成的股份、出資比例70%以上可以獎勵給科技成果完成人(團隊);科技成果轉化凈收入的5%以上或者科技成果形成的股份、出資比例5%以上可以獎勵給為成果轉化作出貢獻的人員。
在人才支撐方面,廣州作為省會城市,匯聚了許多省級新型研發機構和科技人才,《意見》也明確省級高水平創新研究院及其人才團隊,按市屬單位享受市級現有人才政策相關待遇。
支持在南沙布局前沿交叉研究平臺
《意見》明確,鼓勵新型研發機構采用與國際接軌的治理結構和市場化運行機制,推薦實行理事會或董事會決策制和院長(或所長、總經理)負責制,并可結合實際需求設立監事會。
《意見》還鼓勵新型研發機構加強與廣州市科技企業孵化載體合作,推動創辦或引進孵化的企業落戶廣州。鼓勵新型研發機構通過科技成果作價、資金投入等方式參股孵化企業。試點實施事業單位性質的新型研發機構運營管理機制改革,允許新型研發機構設立多元投資的混合制運營公司。在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前提下,盈余的國有資產增值部分可按不低于50%的比例留歸運營公司。事業單位、省級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性質的新型研發機構經核定后還可按規定享受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稅收政策,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需求的科學研究、科技開發和教學用品,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值得一提的是,《意見》還明確支持在南沙布局前沿交叉研究平臺,建設世界一流的新型研發機構。
合作共建新型研發機構共建期結束后將實行市場化運行
根據《意見》,廣州明確了合作共建新型研發機構從引進、共建到建成的全過程管理,對于共建新型研發機構全生命周期提出指導性意見,明確共建期結束后,合作共建新型研發機構原則上實行市場化運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成果歸屬方面,合作共建新型研發機構產生的研發成果、知識產權在不損害國家安全、國家利益和重大社會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授權機構所有。事業單位性質的新型研發機構對其持有的科技成果享有自主處置權、收益分配權,可以自主決定成果的轉讓、許可或者作價投資等,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不再審批或者備案,但涉及國家秘密、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及關鍵核心技術的除外。
值得一提的是,《意見》明確,市、區有關部門應合理區分改革創新、探索性試驗、推動發展的無意過失與明知故犯、失職瀆職、謀取私利等違紀違法行為。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對已履行勤勉盡責義務的新型研發機構及其共建單位、主管單位、相關工作人員按照《廣州市科技創新條例》有關條款予以免責。
知識鏈接:什么是新型研發機構
新型研發機構是聚焦科技創新需求,主要從事科學研究、技術創新、研發服務、成果轉化,建設主體多元化、管理制度現代化、運行機制市場化、用人機制靈活化的獨立法人機構,可依法注冊為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服務機構)、事業單位和企業。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申卉、賈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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