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張藝)5月26日上午,北京市通過《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將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這是新一屆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首部地方性法規,該條例將“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則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加以強調,且貫穿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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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制定于1988年,歷經4次修改。在新形勢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面臨一些新問題,人民群眾有了更高期盼。北京市人大常委會于2022年11月、2023年3月先后進行了兩次審議。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法制辦副主任、新聞發言人王愛聲說,在修法過程中,北京市人大常委會認真聽取政府有關部門、未成年人保護組織、社會工作者、教育工作者、未成年學生、互聯網企業、基層立法聯系點、人大代表、專家學者和社會公眾的意見,最大程度地吸納并體現在每一個條款中。
北京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委員、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副主任張雪梅很早就開始調研未成年人沉迷手機網絡游戲現象。國家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時,張雪梅以專家身份全程參與,同時也全程參與了條例的修訂過程。
張雪梅在調研中發現,網絡保護是最受關注的問題之一。有關未成年人網絡安全和風險、預防未成年人網絡沉迷問題方面的意見建議最多。
條例設網絡保護專章,針對數字時代未成年人網絡權益問題,明確規定了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建立未成年人保護制度和網絡合規制度以及確定專人等具體的責任與義務,提出要采用適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特點的技術、產品和服務,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保障未成年人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
針對當前未成年人普遍通過網絡課堂的形式接受培訓的現象,條例強調線上直播培訓設置合理時段、時長,保證未成年人休息權。“該條款的設定,是在當前新形勢、新問題下,對未成年人休息權如何得到保障的有力回應。”張雪梅說。
張雪梅表示,調研中針對未成年人的校園安全和心理健康方面的意見建議也較多。北京市人大常委會走進學校,征求和聽取教師以及未成年人的意見。“學生們非常關注學校和老師對心理、欺凌等問題的發現、識別和處理,認為教師的妥善處理會預防進一步的問題。”
條例規定,應當建立學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著重強調了通過教育和培訓提升教職員工、學生對學生欺凌的預防、識別和應對處理能力,定期開展防治欺凌專項調查,采取多種方式及時了解學生欺凌情況。同時也對學生欺凌的報告、保護、認定與處理作出規定。
此外,條例在總則中強調政府、家庭、學校、社會應當關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共同營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成長環境。條例規定,學校家庭互相配合,及時溝通其學習、生活、身心健康、安全等情況,減輕學習負擔,保障其休息、娛樂、體育鍛煉和社會實踐的時間。
王愛聲表示,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有較好的基礎,這次修改條例,著力夯實公共服務保障,進一步提升對困境未成年人、殘疾未成年人的保障水平,強化特殊兒童融合教育發展;增進兒童福利,推進兒童友好型城市建設,提升適合未成年人活動場所設施的建設、運行水平;支持幼兒園面向2-3歲幼兒提供保育、教育服務等。
王愛聲介紹,當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可以通過以下幾種途徑維權和求助:一是向家長、學校、社區反映,向有關單位、網絡平臺投訴;二是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或投訴舉報;三是撥打12345未成年人保護熱線,反映未成年人保護訴求;四是向有關社會組織和專業機構咨詢、求助;五是向人民檢察院控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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