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結婚前定金和彩禮錢都是誰的法律并沒有規定,但規定了返還彩禮錢的法定條件:
1.如果雙方并未辦理結婚證或者辦了之后并未在一起生活的,可以請求返還彩禮;
2.如果辦理結婚證并在一起生活的,那彩禮就不支持返還。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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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2)、(3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彩禮返還引紛案件,適用普通的訴訟時效,即三年。此類糾紛的起算,有兩種情形:
1.如果雙方沒有締結婚姻關系的,給付方應當及時向對方主張自己的權利,雙方拒不返還的,訴訟時效開始起算。
2.如果雙方登記結婚的,自其解除婚姻關系之日起,給付方就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訴訟時效開始計算。找法網提醒您,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基于該條向人民法院提出請求保護的訴訟時效也可以發生中止,中斷,延長等情況。
婚后彩禮錢買的車,離婚后是誰的要看彩禮的性質如何:
1.陪嫁的財物是屬于女方的,此時購買的車也是女方的。
2.婚禮上的彩禮或者禮金,如果婚禮是在結婚證領取之后辦理的,那么婚禮上的禮金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平均分配,彩禮的話,如果沒有明確說明歸一方所有的話,那就是對男女雙方的贈予,也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也是要平均分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