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日照市新聞辦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為進一步推動公共數據共享開放,助力打造大數據創新應用,賦能推進高效能治理、高質量發展、高品質生活,推動數字日照建設提速增效。日照市出臺《公共數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將于1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據介紹,《辦法》明確了基本定義與原則、公共數據處理活動要求、公共數據安全管理和監督保障要求以及職責等內容。為了進一步推動大數據創新應用,《辦法》提出,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已開放的公共數據進行研究、分析、挖掘,開展數據產業開發和創新應用;明確大數據工作主管部門可以探索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機制。
近年來,日照市以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為主線,打通數字惠民“最后一公里”,實現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省級試點全覆蓋;建成日照城市大腦,打造各類場景300余個,基本實現城市治理“一網統管”;建成“無證明城市”,推出281個“減證辦”事項和5266個“免證辦”事項;爭創省級以上試點(示范)40余項,“義務教育無證明入學”“婚育服務‘全照辦’”“智慧省運”等場景走在全省乃至全國前列。同時,在公共數據共享開放和開發利用等方面取得較大進展,截至10月初,日照市一體化大數據平臺編制公共數據目錄7580個,歸集公共數據77億條;日照市公共數據開放網已面向公眾開放數據集5244個、數據量達1億多條。(栗晟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