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這是我國首個物流新業態管理暫行辦法,將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辦法》依據既有法律法規,以培育壯大物流新業態、新動能為目標,堅持鼓勵發展、包容審慎、問題導向、創新監管的原則,構建了網絡貨運經營監督管理的制度體系:
——堅持鼓勵發展。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動實施“互聯網+”行動計劃、發展“互聯網+”高效物流及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的有關部署,鼓勵現代信息技術在道路貨運領域的創新應用,積極支持網絡貨運新業態創新發展。
——堅持包容審慎。在鼓勵創新的基礎上,著力強化網絡貨運經營者的全程運輸責任和依法納稅義務,堅守運輸安全“底線”和稅收安全“紅線”,加強對不規范運營行為的監管,引導網絡貨運新模式健康發展。
——堅持問題導向。系統總結全國無車承運人試點經驗,針對新業態發展中存在的法律定位不清晰、行為規范不明確、監督管理不完善等突出矛盾和難點問題,著力健全完善相關管理制度,為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營造良好的制度環境。
——堅持創新監管。以提高監管效能、優化服務水平為目標,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網絡貨運經營的運行監測和監管,建立交通運輸、稅務部門信息共享機制,積極探索創新監管手段和方式,營造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記者齊慧)
關鍵詞: 物流新業態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