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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之星消息,10月17日*ST龐大公開信息顯示,龐大汽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中國證監會河北監管局采取監管措施。
詳細違規行為如下:
2019年12月,你公司破產重整時,重整投資人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商控股)及其一致行動人做出業績補償承諾,即2020年、2021年、2022年的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不低于7億元、11億元、17億元,或2020年、2021年、2022年的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合計達到35億元。根據你公司披露的近三年業績情況,與承諾標準相差34.59億元,重整投資人應于2023年7月28日前以現金方式補償。但截至目前,你公司尚未收到重整投資人業績補償款。
處罰決定如下:
我局一直高度關注你公司重整投資人業績補償履行情況,先后兩次發函要求其履行承諾義務,兩次約談深商控股主要負責人督促其抓緊制訂并落實補償方案,但重整投資人至今未有實質性安排。為維護龐大集團及廣大中小股東利益,現要求你公司管理層切實履職盡責,抓緊督促重整投資人履行業績補償義務,同時通過訴訟等法律途徑依法依規進行追討。我局將持續關注相關情況,并適時采取相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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