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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ST天順公開信息顯示,新疆天順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新疆監管局責令改正。
詳細違規行為如下:
經查,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匯物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天匯公司)存在通過新疆機匯網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創盈物流有限公司、新疆昌順物流有限責任公司、新疆恒達基業商貿有限公司、新疆新鐵中泰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新疆藍疆貿易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間接或直接與控股股東控制的關聯方中直能源新疆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直能源)發生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的違規行為,涉及金額共計41,248.11萬元。(一)未及時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問題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天匯公司與關聯方中直能源發生非經營性資金往來,構成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累計發生金額29,174.57萬元。截至2023年4月底,上述資金占用款項及利息均已歸還。你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第十五條、第二十二條及第四十一條有關規定。(二)未及時披露關聯交易問題你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匯公司與關聯方中直能源發生采購沫煤業務的關聯交易。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累計發生金額共計12,073.54萬元。你公司未按規定對上述關聯交易履行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第十五條、第二十二條及第四十一條有關規定。
處罰決定如下:
我局決定對你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并將相關情況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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