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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匯8月9日丨浙商銀行(02016.HK)宣布,本行于今日收到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金融監管總局")《關于浙商銀行陸建強任職資格的批覆》(金覆[2023][183]號),據此,金融監管總局已核準陸建強擔任董事長及執行董事的任職資格。陸建強先生擔任董事長及董事的任期自本行收到批覆之日(即2023年8月9日)起至第六屆董事會任期屆滿為止。
本行執行董事、行長張榮森自公告日期起不再代為履行董事長及法定代表人職責。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董事長為本行的法定代表人。本行將盡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記變更手續。
根據本行《董事會戰略委員會議事規則》的規定,董事會戰略委員會主任委員由董事長擔任。據此,陸建強擔任董事會戰略委員會主任委員的委任自本行收到批覆之日(即2023年8月9日)起生效。張榮森于同日不再代為履行董事會戰略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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