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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匯7月10日丨白云山(600332)(600332.SH)公布,公司控股股東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于今日收到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王老吉”商標法律糾紛訴訟案件的一審《民事判決書》。
根據廣東高院民事判決書,本案的判決結果如下:
一、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武漢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連帶賠償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經濟損失3.17億元。
二、駁回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其他訴訟請求。
案件受理費14692577.5元,由原告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負擔2938516元,由被告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武漢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負擔1175406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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