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證研》北方資本中心 舒望/作者 庭初/風控
早在2012年,南京萊斯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萊斯信息”)就試圖登陸深圳證券交易所。前次上市未果后,時隔九年,萊斯信息重啟上市計劃。這一次,萊斯信息“換道”科創板,再度沖擊資本市場。
(相關資料圖)
觀其背后,歷史上,2014-2017年,萊斯信息一項項目安裝工程的分包商,在合作期間與萊斯信息豐城的辦事處共用郵箱,且彼時該分包商的股東與萊斯信息辦事處的負責人或重疊。種種巧合之下,工程分包商威華信息與萊斯信息潛藏何種關系,是否為其而生?此外,2019-2021年,萊斯信息多家供應商或缺乏交易能力,合起超七千萬元交易真實性或遭拷問。
一、交易期間項目分包商股東與萊斯信息辦事處負責人重疊,共用郵箱或“為其而生”
國有企業要嚴格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取招投標方式擇優選取業務往來單位,不得定向采購或接受職工投資企業的產品或服務,產品、服務交易應當價格公允。
然而,回溯歷史,在交易期間,萊斯信息豐城業務分包商的股東,與萊斯信息的豐城辦事處的負責人同名,且萊斯信息在豐城的分公司與該分包商共用郵箱。
1.1 截至招股書簽署日,電科萊斯持有萊斯信息80.24%的股權
據萊斯信息簽署日為2022年12月23日的招股說明書(以下簡稱“招股書”),截至招股書簽署日2022年12月23日,中電萊斯信息系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電科萊斯”)系萊斯信息的控股股東,持有萊斯信息80.42%的股權,而電科萊斯由國資控制。
可見,萊斯信息為國有企業。
2018年,萊斯信息供應商的員工因勞務糾紛,申請扣留萊斯信息的工程款。
1.2 2014至2017年,萊斯信息曾將項目的工程分數次分包給威華信息
據2018年6月29日發布的(2018)贛09執復25號文件,江西省豐城市法院(以下簡稱“豐城市法院”)在執行曾秋榮與江西威華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威華信息”)糾紛一案中,裁定提取、扣留萊斯信息在江西省豐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工程款30.73萬元。萊斯信息以曾秋榮不是農民工及其不欠威華信息工程款、本案不適用《建設領域農民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的規定為由,向豐城市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豐城市法院異議審查查明,2014年6月20日至2017年7月2日,萊斯信息將承接的部分交通信號燈、電子警察等設備安裝工程分數次分包給威華信息。威華信息承包后則聘請曾秋榮為威華信息的技術負責人。
也就是說,2014年6月20日至2017年7月2日,萊斯信息將上述項目的部分設備安裝工程分數次分包給威華信息。
事實上,威華信息或成立即合作與萊斯信息。
1.3 威華信息2013年成立2014年處于清算狀態,股東包括王東華
據市場監督管理局數據,威華信息成立于2013年11月27日,負責人為王東華,經營范圍包括智能樓宇綜合布線,弱電工程的設計施工,計算機軟硬件開發、服務,監控器材的批發、零售及工程實施等。截至查詢日2023年2月27日,威華信息為存續狀態,其注冊資本為200萬元,其股東聶柳萍、王東華分別認繳180萬元、20萬元,并且,威華信息未發生股權變動。
即截至查詢日2023年2月27日,聶柳萍、王東華對威華信息的持股比例分別為90%、10%。
2013-2015年,威華信息的聯系郵箱均為189****3077@163.com,2016-2017年,威華信息的聯系郵箱均為846422815@qq.com。此外,2014年,威華信息的企業狀態為清算。
巧合的是,2013-2016年,萊斯信息在豐城市辦事處的郵箱與威華信息一致。
1.4 2013-2014年及2016年,萊斯信息豐城市辦事處與威華信息共用郵箱
據市場監督管理局數據,南京萊斯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豐城市辦事處(以下簡稱“萊斯信息豐城市辦事處”)成立于2013年5月29日,經營范圍包括電子專業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設計、施工,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施工,城市交通信號控制系統及智能交通產品研發、銷售、服務。
2013-2014年,萊斯信息豐城市辦事處的聯系郵箱均為189****3077@163.com,2015-2016年,萊斯信息豐城市辦事處的聯系郵箱均為876422815@qq.com。
即2013-2014年及2016年,萊斯信息豐城市辦事處曾與威華信息共用郵箱。
1.5 萊斯信息豐城市辦事處的負責人,曾與威華信息的股東“同名”
據市場監督管理局數據,2017年12月15日,萊斯信息豐城辦事處被撤銷。變更記錄顯示,2015年2月15日,萊斯信息豐城辦事處的負責人由陳忠,變更為王東華。截至注銷日,萊斯信息豐城辦事處未進行其他負責人變更。
可見,至少截至威華信息注銷日,萊斯信息豐城市辦事處的負責人王東華,曾與威華信息的股東“同名”。
也就是說,威華信息成立于2013年11月,且2014年為清算狀態。然而,2014年6月至2017年7月,萊斯信息項目的部分安裝工程分數次分包給威華信息。而巧合的是,2013-2016年,萊斯信息豐城市辦事處曾與威華信息共用郵箱,且至少截至威華信息注銷日,萊斯信息豐城市辦事處的負責人,或與威華信息的股東“重疊”。種種巧合之下,工程分包商威華信息與萊斯信息潛藏何種關系,是否為其而生?
此外,萊斯信息交易超千萬元的供應商出現“零人”異象。
二、供應商或缺乏交易能力,萊斯信息合計超七千萬元采購額真實性現疑云
寓目暫為實,過者即為虛。通常情況下,員工社保繳納人數或能反映出企業人員配置的真實規模。然而,萊斯信息多個供應商的員工社保繳納人數寥寥可數。
2.1 2021年與航昇實業交易超三千萬元,航昇實業社保繳納人數僅1人
據招股書,2021年,上海航昇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航昇實業”)為萊斯信息第三大供應商,萊斯信息向航昇實業采購計算機及網絡設備,采購金額為3,988.27萬元,占萊斯信息當期采購總額的4.26%。
據市場監督管理局數據,航昇實業成立于2020年8月4日,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截至查詢日2023年2月27日,股東周世鳳、閆鵬、周慶珠對航昇實業的認繳金額分別為420萬元、550萬元、30萬元。
2020-2021年,航昇實業的員工社保繳納人數分別0人、1人。另外,航昇實業2021年年報顯示,2022年4月29日,航昇實業的員工社保繳納人數由0人變更為1人。
根據《金證研》北方資本中心研究,航昇實業的股東周世鳳、閆鵬、周慶珠分別持有航昇實業42%、55%、3%的股份。
據公開信息,截至查詢日2023年2月27日,航昇實業的股東周世鳳、閆鵬、周慶珠無其他關聯企業。
即是說,航昇實業或不存在由其股東控制的其他企業代繳社保的情況,且其成立次年即撐起萊斯信息超三千萬元的采購額。
此外,萊斯信息交易超千萬元的外包供應商,其社保繳納人數亦為0人。
2.2 視通科技2019年撐起超千萬元采購額,其2018-2021年社保繳納人數均為0人
據簽署日為2022年8月22日的《關于萊斯信息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申請文件的審核問詢函之回復報告》,2019年,河南星際視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視通科技”)為萊斯信息第八大供應商,萊斯信息向視通科技采購外包服務,采購金額為1,259.02萬元,占萊斯信息當期采購總額的1.37%。
據市場監督管理局數據,視通科技成立于2018年9月19日,注冊資本為308萬元,股東為朱亞麗,截至查詢日2023年2月27日,視通科技未有股權變動。
2018-2021年,視通科技的員工社保繳納人數均為0人。
此外,2018年報顯示,視通科技的主營業務活動為批發、零售、安裝服務。
而2019年報顯示,視通科技的主營業務活動為信息系統集成服務、安防工程設計與施工、智能化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室內外裝飾裝修工程設計與施工、消防工程設計與施工,銷售儀器儀表、電子產品等產品。
據公開信息,截至查詢日2023年2月27日,視通科技的股東朱亞麗無其他關聯企業。
即是說,視通科技或不存在由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業代繳社保的情況,且視通科技或成立次年即與萊斯信息合作。
另外,2019年萊斯信息第四大供應商,社保繳納人數寥寥無幾。
2.3 2019年交易超兩千萬元的供應商楓赫實業,當期社保繳納人數為0人
據招股書,2019年,楓赫實業(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楓赫實業”)為萊斯信息第四大供應商,萊斯信息向楓赫實業采購計算機及網絡設備,采購金額為2,738.3萬元,占萊斯信息當期采購總額的2.98%。
據市場監督管理局數據,楓赫實業成立于2016年2月25日,經營范圍包括計算機軟硬件及輔助設備批發,計算機軟硬件及輔助設備零售,電子產品銷售,通訊設備銷售,制冷、空調設備銷售,第一類醫療器械銷售,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普通機械設備安裝服務等。
變更記錄顯示,2020年9月14日,楓赫實業的股東由管敏華、朱玉良變更為管敏華、張敏;2022年3月23日,楓赫實業的股東由管敏華、張敏變更為管敏華、何清雷。截至查詢日2023年2月27日,楓赫實業的注冊資本為500萬元,何清雷、管敏華對楓赫實業分別認繳出資300萬元、200萬元。
2018-2021年,楓赫實業的員工社保繳納人數分別為0人、0人、2人、1人。
據公開信息,截至查詢日2023年2月27日,楓赫實業的股東朱玉良、管敏華無其他關聯企業。而其股東張敏的關聯企業山西源湛科貿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11日,股東何清雷的關聯企業藝卓(上海)顯示設備銷售中心成立于2020年12月16日,且上述企業均已注銷。
即是說,2018-2021年,楓赫實業或不存在由其股東控制的其他企業代繳社保的情況。
也就是說,報告期內,供應商航昇實業、視通科技,分別在成立次年撐起萊斯信息超三千萬元、超千萬元的采購額,而合作期間社保繳納人數為1人或0人。此外,2019年,楓赫實業撐起萊斯信息超兩千萬元采購額,而其社保繳納人數也寥寥可數。至此,萊斯信息與前述供應商交易的真實性或遭“拷問”。
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萊斯信息未來在資本市場的“探照燈”下,能否經受住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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