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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匯1月13日丨光線傳媒(300251)(300251.SZ)公布,公司近日收到北京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北京光線傳媒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2023〕20號),現將主要內容公告如下:
北京光線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經查,你公司業績預告披露不準確。2022年1月28日,公司披露《2021年度業績預告》,預計2021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盈利1.7億元至2.2億元。因你公司對外投資財務核算不規范等原因,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披露《2021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將2021年預計凈利潤修正為虧損3.1億元至3.6億元。
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我局對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計入資本市場誠信檔案。
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