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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經特約評論員 曹中銘
日前,倍益康等兩公司闖關北交所上市委會議,該公司成功過會,另一家則“暫緩審議”。倍益康能成功過會,與該公司下調發行底價不無關系。筆者以為,北交所公司下調發行底價的相關舉措,值得滬深股市新股發行時借鑒。
倍益康是一家集研發、生產、銷售及服務于一體的智能康復設備制造商。近幾年來,其業績保持高速增長態勢。如2021年實現營收3.29億元,同比大幅增長1.58倍;凈利潤7981萬元,同比增長超過兩倍。今年上半年實現營收已經超過2億元,凈利潤超過4300萬元,扣非后凈利潤為4238萬元,同比增長超過四成。其業績與成長性均不俗,也為最終的過會創造了條件。
不過,該公司的過會還是歷經了小小的波折。比如第二輪審核問詢函曾指出,倍益康發行底價為45元,對應發行后的靜態市盈率為29.03倍,高于同行業可比公司倍輕松約27倍的發行市盈率。而且,2021年11月,該公司向員工持股平臺定向發行106.2萬股,其發行價格只有15元。基于此,北交所上市委要求倍益康結合報告期內定向發行價格、前期二級市場交易價格、同行業可比公司發行情況、企業投資價值等,充分論證說明此次發行底價的合理性,現有股價穩定措施能否有效發揮穩價作用等。顯然,發行底價高企,成為該公司成功過會的一大障礙。
此后,倍益康將發行底價從45元調整為31.8元,下調幅度近30%。回復第二輪問詢后,很快就被安排上會,并順利過會。
底價發行制度是新三板原精選層特有的公開發行制度,目前已由北交所全面繼承。北交所新股發行底價的確定,主要依據是相關公司在創新層的交易價格。但是,由于發行底價確定的時間往往較為靠前,而期間市場(行情)或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導致發行底價常有“刻舟求劍”之嫌。某些欲在北交所上市的企業,常常通過下調發行底價,甚至是下調發行規模的方式尋求過會,以防止上市后出現破發現象。
除了北交所外,新股破發在目前的滬深市場也已成常態,像國慶節前夕在科創板掛牌的新股萬潤新能,上市首日破發近30%,投資者中一簽虧損超過4萬元,為A股歷史所罕見。之所以如此,與該股超高的發行價,以及較高的發行市盈率密切相關。其近300元的發行價格,以及超過行業均值2.9倍的發行市盈率,為該股破發埋下了伏筆。
注冊制下的科創板新股實行市場化發行,市場化發行下的新股上市,也呈現出兩極分化的格局。比如2021年至今科創板與創業板累計掛牌百元以上發行價新股29只,上市首日破發的有8只,占比近三成。像第一高價新股禾邁股份發行價格高達557.8元,但掛牌當天該股上漲近30%,中一簽投資者獲利在8萬元以上,而第二高價新股萬潤新能掛牌當天投資者虧損卻在4萬元以上。新股破發后出現虧損越來越嚴重的現象,無論是對于新股發行,還是投資者信心,無疑都會產生負面影響。
科創板、創業板新股發行價格通過詢價的方式產生,在發行定價上,詢價雖然能發揮一定的作用,但個中發行人、保薦機構等對于發行價格的影響也是不可忽視的重要因素。筆者以為,新股掛牌上市,破發可成常態,但新股暴利以及虧損嚴重則不應成為常態。基于此,筆者建議,可借鑒北交所發行底價調整機制。對于超高發行價格、超高發行市盈率的現象,發行人、保薦機構可主動下調發行價格,以規避新股大幅破發現象的發生。
新股詢價機制實施已有多年,筆者以為有進一步完善的必要。筆者建議,在詢價機構參與詢價后,發行人、保薦機構將擁有下調發行價格的權利。避免新股出現更多破發特別是大幅破發現象,對于新股順利發行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