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羅曼
10月19日,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在宣讀上任后首份施政報告時稱,將全面提升香港金融服務競爭力,港交所于明年修改上市規則,為尚未達到利潤和交易要求的先進科技企業融資提供便利。此外,港交所計劃重振GEM(創業板)市場,為中小企業和初創企業提供一個有效的融資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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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港交所刊發有關特專科技公司新上市規則的咨詢文件,建議擴大和完善香港現有上市制度,允許特專科技公司來港上市。
特專科技行業包括新一代信息技術、先進硬件、先進材料、新能源及節能環保、新食品及農業技術行業。
數據顯示,美股特專科技發行人數目達到738家,截至9月9日總市值達85.4萬億港元;A股特專科技發行人數目為451家,總市值15.3萬億港元;港股特專科技發行人數目僅99家,總市值3萬億港元。
據證券時報記者了解,特專科技公司當前在香港上市面臨的主要問題是,尚未達到主板資格測試的盈利、收益或現金流要求,且在估值方面難以達成共識。
對此,港交所在咨詢文件中建議,將特專科技公司分為兩類:一是旗下特專科技產品已實現有意義的商業化(以其收益達到某最低門檻證明)的公司(簡稱“已商業化公司”);二是主要從事研發以將特專科技產品商業化或仍未達到最低收益門檻的公司(簡稱“未商業化公司”)。
對于特專科技公司首次公開招股的規定是,上市后自由流通量至少達6億港元,披露的資料包括首次公開招股前資料、商業化現況及前景以及適當的示警聲明。
港交所行政總裁歐冠升表示:“連接資本與機遇是港交所的核心戰略,我們致力于進一步提升香港作為全球創新產業公司首選上市地點的地位,新建議將增加香港上市公司種類,讓更多不同類型的公司進入這個具備深度和流動性的國際市場,同時也為投資者帶來更多選擇。”
港交所上市主管陳翊庭稱,在制定有關建議時,考慮到特專科技公司特點,尤其是科技在有關公司業務上扮演了獨特的角色,以及相當于其他上市申請人,這些公司的發展仍處于初期階段,相信建議中的規定可在各方面之間取得適當平衡,既能維持市場素質,也能建立具有商業可行性的上市平臺,配合新一代領先企業的集資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