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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證監會公布2022年9月30日-10月13日期間發行監管部發出對申達股份(600626)(600626.SH)、鹿山新材(603051.SH)及北汽藍谷(600733)(600733.SH)等3家公司的再融資申請反饋意見。
其中,證監會要求申達股份補充說明自本次發行相關董事會決議日前六個月起至今,公司實施或擬實施的財務性投資及類金融業務的具體情況,并說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額較大、期限較長的財務性投資(包括類金融業務)情形等問題。
證監會要求鹿山新材補充說明并披露:(1)本次募投項目具體投資數額安排明細,投資數額的測算依據和測算過程,各項投資構成是否屬于資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資金投入;(2)本次募投項目目前進展情況、預計進度安排及資金的預計使用進度,是否存在置換董事會前投入的情形;(3)本次募投項目新能產能規模合理性及新增產能消化措施;(4)本次募投項目預計效益情況,效益測算依據、測算過程,效益測算是否謹慎等問題。
證監會要求北汽藍谷補充說明:(1)北京汽車和渤海汽車(600960)認購資金來源,是否存在對外募集、代持、結構化安排或者直接間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關聯方資金用于本次認購等情形;(2)控股股東北汽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具有控制關系的關聯方是否承諾從定價基準日前6個月至本次發行完成后6個月內不存在減持情況或減持計劃,如否,請出具承諾并披露。請保薦機構及律師發表核查意見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