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證券法終于來了——這是大家獲知證券法修訂通過后的第一反應。
2019年12月28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證券法,并將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對于資本市場來說,新證券法來得很及時。因為原有證券法已經跟不上新時期資本市場發展的步伐了,需要迅速做出調整。這一點我們可以從資本市場的全新定位和發展方針來進行分析。
2018年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資本市場在金融運行中具有牽一發而動全身的作用,要通過深化改革,打造一個規范、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
“牽一發而動全身”,這是對資本市場在經濟金融活動中的全新定位。這個定位可以從兩方面來理解:一是正處于轉型升級中的中國經濟,需要將高儲蓄率有限度的逐步轉化為股權和債權融資,從而實現經濟、金融的穩定發展,其方法之一就是大力發展資本市場;二是國家正在實施的創新驅動戰略,需要吸收愿意并且能夠承擔一定風險的股權投資進入創新領域,而資本市場就為它們提供了平臺和契機。比如科創板、創業板。實現這個目標更加需要資本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
“打造一個規范、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這個目標被市場高度概括為資本市場發展的“12字”方針。規范、透明、開放,是資本市場改革的固定目標。活力和韌性則是我們市場的短板,尤其是在經濟下行階段,活力更顯不足,而在經過不斷的改革發展之后,市場的韌性已經有所提升,但仍嫌不夠。因此,只有切切實實地落實好這“12字”方針,才有可能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的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促進經濟的高質量發展。
在發展定位和發展方針明確之后,需要解決的就是資本市場發展的法律保障問題。受制于當時的市場環境和認知,作為資本市場發展的根本大法,證券法已經滯后于市場的發展。所以,修訂證券法就成為非常迫切的一項工作了。
于是,證券法修訂工作開始加快。2019年4月26日下午,《證券法(修訂草案三次審議稿)》公開征求意見。市場感嘆:四年三讀,可見證券法修訂之艱。證券法修訂初審是在2015年4月份進行的。
旋即,市場中的各類機構就將研讀證券法三審稿并提出修改意見作為一項主要工作來抓。比如,2019年5月21日,證券日報主辦“證券法修訂專家座談會”,與會專家從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更好落實股票發行注冊制試點、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專業服務機構做大做強等提出了意見和建議。對比即將實施的新證券法,座談會中的有些觀點已被立法機構所采納。
縱觀新證券法,在處理政府、市場、企業和投資者關系方面作出了足夠努力,同時也力求把握創新需求與監管成本的平衡點,滿足對投資者保護的精細化要求,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為日后資本市場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留下了法律空間。
從今天起,我們將選取新證券法中違規違法處罰等市場最為關注的十個問題,進行全方位的解讀,目的就是要讓市場參與各方充分了解和能夠使用新證券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因為“依法治市”是實現資本市場“牽一發而動全身”定位和“12字”發展方針的唯一途徑,也是深化A股市場改革的不二法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