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3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全國股轉公司”)發布并實施《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治理規則》(簡稱《治理規則》)。《治理規則》規定,“精選層掛牌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應當提供網絡投票方式”,這是全國股轉公司首次正式明確要求提供“網絡投票”,進一步向A股上市公司看齊,助力提升掛牌公司的治理水平,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1月8日,中國國際科技促進會理事布娜新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網絡投票制度具有三重積極意義:一是降低投資者參與成本,方便投資者參與掛牌公司治理;二是作為監督掛牌企業規范治理的有效手段;三是對標A股上市公司,為精選層企業未來轉板打下堅實的制度基礎。
事實上,早在2016年10月21日,全國股轉公司發布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票終止掛牌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中也曾要求,“掛牌公司股東大會可通過網絡投票等方式,為股東參與審議、表決股票終止掛牌事項提供便利”。因此,新三板曾經有公司試用過網絡投票,但因需要一定的申請流程并需支付費用,所以極少有企業使用,導致絕大部分新三板企業和投資者都以為新三板不能進行網絡投票。
“由于新三板企業的股東人數少、持股量小、參會的交通成本和時間成本高,以及對會議信息獲知不及時等原因,新三板投資者參與股東大會決策的熱情低、意愿小,很少直接去現場參加股東大會,對議案只能棄權。但有了網絡投票后,投資者就可便捷地真實表達對股東大會議案的態度,這是有效保護新三板投資者的一個重要手段,讓新三板在股東大會在表決機制上與A股各板看齊。”北京南山投資創始人周運南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華財新三板研究院副院長、首席行業分析師謝彩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股東在享有分紅和資本增值的投資收益權以及知情權外,還享有表決權。此次深改后,掛牌企業的股權分散化將是大趨勢,新三板企業中會有越來越多的中小投資者,能否有效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將關系到新三板市場的“源頭活水”能否持續。
在謝彩看來,此次新三板推出網絡投票機制,將中小投資者能夠更有效、更暢通地行使投票表決權,建立投資者和掛牌企業間的溝通監督機制,有利于切實保護投資者利益,促進新三板企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