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宣布“抗癌藥”消息導致股價上漲引發市場高度關注之際,香雪制藥再次因旗下子公司卷入受賄案、公司及相關當事人被監管機構出具警示函而受到廣泛關注。
1月3日晚間,香雪制藥發布公告稱,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對其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存在對外擔保未履行必要審批程序和披露義務、內幕信息登記管理存在問題等多項問題,公司及公司董事長、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被出具了警示函。
對此,香雪制藥在回復《證券日報》記者時表示:“公司已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并進行了公告,公司將會認真查找原因,深刻吸取教訓,積極釆取有效措施,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切實整改。”
公司多名高管被警示
據公司公告顯示,廣東監管局在現場檢查中發現香雪制藥存在對外擔保未履行必要審批程序和披露義務、內幕信息登記管理存在問題、未及時披露2018年業績快報修正公告、2017年未對有關融資租賃業務進行財務核算四項違規行為。
對于上述情況,廣東證監局表示,香雪制藥董事長王永輝、董事會秘書徐力未按照規定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根據相關規定,決定對香雪制藥、王永輝、徐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同時,廣東證監局認為,陳炳華作為香雪制藥時任財務總監,未按照規定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公司上述四項違規行為中除內幕信息登記管理存在問題外的其余三項負有主要責任。根據相關規定,決定對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對于上述情況,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北京市天同律師事務所何海鋒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從警示函披露的信息看,該公司信息披露有可能存在一定的違規,但尚未被證監會立案調查,警示函并不是正式的行政處罰。根據目前虛假陳述民事賠償的審判規則和實踐,還不足以支持投資者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重要子公司卷入受賄案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香雪制藥旗下控股子公司湖北天濟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簡稱“湖北天濟”)法人代表還被曝卷入湖北宜昌市中醫醫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劉雄受賄案。
據《證券日報》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到的判決書顯示,2012年至2018年,湖北天濟累計向湖北宜昌市中醫醫院配送價值5000余萬元小包裝中藥飲片。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紀某為感謝劉雄在業務上的支持,于2013年至2018年每年春節前后以拜年為名先后六次送給劉雄現金共計12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湖北天濟成立于2003年,公司經營范圍包括中藥材種植、農副產品收購、中藥飲片生產等領域,香雪制藥在2016年以3.58億元的價格收購其55%股份。據香雪制藥發布的2019年半年報顯示,湖北天濟2019年上半年實現營收4.73億元,實現凈利潤4219.45萬元,其凈利潤位居香雪制藥公布的4家子公司榜首。
對于該事件,香雪制藥表示:“針對個人的不合規行為公司事先并不知情,公司會進一步加強對管理人員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內部制度的學習,強化內部控制,進一步規范公司及子公司的合規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