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業“中等生”華福證券,最近因風控問題被業界“熟知”。
近日,華福證券溫州甌江路證券營業部及其從業人員謝煒在從業期間,營業部未審慎有效地核查多名關聯客戶賬戶異常交易等問題并防范風險。浙江證監局對該營業部負責人柳建飛和謝煒采取警示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此前,華福證券一口氣發布兩項公告,涉及對新光集團的債權1.1億元和股票質押踩雷“康得新”涉及的本息1.8億元。兩項相加,華福證券踩中了2019年資本市場的兩個大雷,共計待追償2.9億元。
資料顯示,華福證券前身為福建省華福證券公司,成立于1988年8月,是全國首批成立的證券公司之一。2011年8月,更名為華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為福建省屬全資國有金融機構。
營業部收警示函
經查,浙江證監局發現華福證券溫州甌江路證券營業部及其從業人員謝煒存在以下問題:一是營業部未審慎有效地核查多名關聯客戶賬戶異常交易等問題并防范風險;二是謝煒在從業期間,存在私自違規為多名客戶的融資活動提供中介、擔保或者其他便利的行為,違反了《證券經紀人管理暫行規定》(證監會公告〔2009〕2號)第十三條的有關規定。
上述情況反映出營業部在動態監控客戶交易活動、及時報告重大異常行為和嚴格規范從業人員執業行為方面存在薄弱環節,不符合《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六條的有關規定。按照《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33號)第三十二條的有關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依法對相關負責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兩次違約踩坑
近日,華福證券公告稱,新光控股集團公開發行15新光01、15新光02債券,華福證券認購1億元的債券,由于上述債券均已到期且發生違約情形,遂提起訴訟,要求被告償還本金、利息及逾期違約金等款項。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對華福證券相關訴求出具民事判決書,確認華福證券對新光控股集團享有債權(包含本金、利息、逾期利息損失)合計1.1億元。
2018年9月底,新光集團發生債務危機,多只債券違約。此后,旗下上市公司新光圓成被ST,股價暴跌超80%。新光集團所持ST新光股份,全部被司法輪候凍結。
2019年4月3日新光控股、ST新光同時公告,自發生債務危機以來,通過多種途徑化解債務風險,但仍不能徹底擺脫其流動性危機,故申請重整。
如今,正在破產重組階段的新光集團何時能夠還清華福證券的1.1億元欠款還未可知。
華福證券另一份公告則透露其股票質押業務踩雷“康得新”,涉及1.8億元的本息。
據公告,康得投資集團開展的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融資金額人民幣?15,660?萬元,質押股數2,300萬股(流通股),到期購回日為?2019?年2月13日。因市場環境變化,該筆業務的履約保障比例低于合同約定的最低履約保障比例,康得投資集團未按合同約定采取履約保障措施,已構成實質違約。
從“康得新”到新光集團,前后兩次違約共計2.9億元,華福證券待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