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紅箭日K線圖
12月23日,成都投資者吳先生向本報記者訴稱,他曾因對中兵紅箭(證券代碼:000519,前身為江南紅箭)抱有穩定的業績預期,從2016年底開始買入該股,公司更名為中兵紅箭后,他又不斷增倉買入。誰料想,2017年8月2日,擁有軍工、國企概念的中兵紅箭竟然也會因信息披露違法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此后股價跌跌不休,目前股價已不及當年的二分之一,導致吳先生虧損數十萬元,生活陷入困境。他看到本報此前關于維權的報道之后,積極參加了第一批索賠活動。現在雖然一審已經勝訴,但他擔心中兵紅箭有無賠償能力,自己何時才能拿到賠償款?
為此,記者再次采訪了為吳先生代理維權的北京市盈科(濟南)律師事務所楊泉軍律師。楊律師表示,根據長沙中院2019年12月中旬作出的判決,確定在2016年3月15日至2017年8月1日期間買入中兵紅箭股票的投資者,在2017年8月2日之后無論賣出或繼續持有,都具備索賠資格。吳先生是參加第一批維權的投資者,已經勝訴,第二批索賠將于近期提交法院立案,后續的投資者仍然可以通過微信gushi148咨詢委托律師或者自行向法院起訴。
另悉,12月24日中兵紅箭已對此前的122例判決提起上訴。對此,楊律師表示,中兵紅箭提起上訴是符合法律程序的,但在一審已經判決投資者勝訴的情況下,二審改判的概率并不大。中兵紅箭上訴的目的是為了拖延對已勝訴投資者的賠償時間,同時使后續參與索賠的投資者人數減少。雖然目前尚無法確定投資者什么時候才能拿到賠償款,但中兵紅箭去年凈利3.47億元,投資者不必擔心其賠償能力。同時,承辦律師也會不斷跟進和推動案件的進展,及時催促中兵紅箭履行賠償義務,以彌補投資者的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