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公布產品召回信息,其中涉及蘇泊爾的2.53萬臺電水壺、3.01萬件保溫杯以及美的近8.33萬件電水壺。
召回信息顯示:蘇泊爾本次召回范圍內的電水壺,部分壺嘴可能存在銳利邊緣,清洗過程中可能存在劃傷皮膚的安全隱患;美的電水壺的壺嘴防塵蓋由于尺寸制造偏差,倒水時可能出現漏水現象,存在燙傷的安全隱患。
所謂的《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辦法》,其實是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屬于部門規范性文件,法律效力比較低,僅起到指導規范的作用,缺少強制力。因此,此次召回可看成是蘇泊爾和美的兩家公司實施的主動召回行為。
企業主動召回值得肯定,不過從另一個角度看,蘇泊爾和美的生產的相關產品在設計和生產工藝上存在缺陷;同時在生產質檢環節也可能把關不嚴。電水壺屬于生活小家電類,其生產制造并不復雜,作為兩家大型家電制造企業,出現如此問題實屬不該。
事實上,蘇泊爾旗下的產品此前曾屢次被質檢部門點名。2015年,國家質檢總局公示的一份抽檢結果顯示,型號為SJYZ11-200200W的蘇泊爾商標廚房機械(原汁機)“接地措施”項目不合格。同年,在上海市電磁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中,蘇泊爾品牌型號為C21-SDHC15K的電磁爐被指“質量問題嚴重”。2016年,甘肅省工商系統流通領域家用燃氣灶類商品質量抽檢中,蘇泊爾的兩款家用燃氣灶被檢出 “熄火保護裝置”、“熱負荷”、“干煙氣中一氧化碳濃度”、“銘牌”等項目不合格。
最近的就是前不久,蘇泊爾“全靜音破壁機”的廣告騙局被拆穿,經檢測實際噪音達到80分貝,屬于涉嫌虛假宣傳,因此被上海市場監管部門處以348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