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深圳市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行動方案(2019-2025年)》(簡稱《行動方案》)已于12月初正式印發,并向深圳市有關部門下發。對于資本市場,《行動方案》指出積極推動創業板注冊制改革早日落地,做好深市全面實施注冊制改革的準備工作。
中泰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迅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行動方案》的下發,說明了創業板注冊制改革將加快推行。創業板實施注冊制之后會更加市場化,需要強化風險防控以及投資者教育。“創業板實施注冊制后,投資者參與可能會更加理性。”
業內人士認為,創業板注冊制改革可以借鑒科創板基礎制度方面的經驗,但是在上市標準和退市制度上,則需要創業板自身探索。
獲多方政策支持
科創板試點注冊制之后,創業板注冊制改革的呼聲迭起。今年下半年以來,從頂層到部門,創業板注冊制改革的聲音不斷傳出。
8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意見》指出,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研究完善創業板發行上市、再融資和并購重組制度,創造條件推動注冊制改革。這是頂層設計層面首次提出推動創業板注冊制改革。
此后,10月份和11月初,證監會副主席李超和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在不同場合先后提出,推動創業板試點注冊制。
11月25日,央行發布《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9)》建議,建立科創板動態評估機制。在科創板試點注冊制過程中,定期對相關制度安排進行動態評估。試點成熟一項推廣一項;需要進一步改進的,盡快根據試點相關情況進行完善,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業內人士認為,這意味著科創板“試驗田”功能開始逐步顯現,并將在資本市場基礎制度改革中加速復制推廣。
11月初,深交所召開一系列會議,將加快推進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作為一項重點任務。
萬博新經濟研究院副院長劉哲對記者表示,從市場的承接力來看,當前股票市場的估值處于中長期的底部區域,有利于緩沖注冊制擴容對于市場的影響。推廣注冊制,不僅豐富、便利了企業的融資渠道,也有利于提升市場的參與度和活躍度。
可參考科創板基本制度
對于科創板可以參考的經驗上,劉哲表示,科創板已經開板兩個多月,流程上和系統上的各個環節運行相對平穩、順暢,在技術和制度層面已經具備了復制推廣的基本條件。創業板改革,可以參考科創板注冊制的基本制度,如上市條件、注冊流程等。
粵開證券首席宏觀分析師張德禮對記者表示,創業板實施注冊制,可以在上市標準、信息披露制度、退市制度、審核周期等方面參考科創板。另外,創業板需要在現有的基礎上適度提升合格投資者門檻,適度松綁再融資制度、并購制度,交易規則也可以參考科創板做出一定的改進。
如是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葛壽凈對記者表示,科創板在注冊制審批流程、市場化定價機制、交易機制等方面積累了一定的成功經驗,創業板可以借鑒。特別是貫穿各個環節的信息披露是可以被復制的。
“創業板改革應當在上市門檻上有所突破,重成長性,適度放寬規模、利潤的要求,篩選出更多有發展前景的高質量企業。”葛壽凈表示,另外,創業板改革是面向存量和增量的,后期退市制度的適用范圍還需要進一步明確。
“創業板推進注冊制改革則屬于存量改革,可以充分參考現有的上市公司的財務數據,來劃定一個合理的上市標準,相比于科創板的準確度更高。”張德禮表示。
創業板應更具包容性
在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過程中,其包容性受到各方關注。《行動方案》指出,提高創業板包容性和覆蓋面,適度放寬創業板再融資條件,支持符合國家戰略的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資產在創業板重組上市。
張德禮認為,創業板重點支持的行業應該屬于符合國家戰略的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
葛壽凈認為,創業板成立之初定位于扶持新能源等九大行業,但后來進行修訂,拓寬了服務范圍。事實上,只要有高成長性,符合社會發展的需要,理論上都可以在創業板上市。
推廣方式不宜“一刀切”
在創業板注冊制改革過程中,也需要注意一些問題。對于業內比較關注的“新老劃斷”問題,李迅雷認為,可以按照實施日期劃分,此前已經上報排隊IPO的企業,繼續走證監會審核的上市流程,新申報的企業,則按照注冊制流程。
而劉哲認為,創業板推廣注冊制需要考慮到存量與新制度的鏈接,推廣方式不宜采取“一刀切”的方式,應該給市場一定的過渡期,防止對于存量企業和已經按照原有規則做好上市準備的企業帶來不必要的沖擊。同時針對新的注冊制度加強投資者教育,進行必要的風險提示,防止因為對新制度的不了解、不熟悉,而導致的投資決策偏差。
張德禮表示,創業板推進注冊制改革屬于存量改革,因此在推廣注冊制的過程中應當循循善誘,謹慎再謹慎,注意改革速度、程度與市場可承受程度之間的平衡。盡量避免一些投機者鉆改革“空子”、 “薅羊毛”等亂象的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