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首家申報科創板的動力電池企業,孚能科技(贛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孚能科技”)卻在員工持股上摔了跟頭。
12月4日,孚能科技發布首份問詢回復函,問詢函指出,距離招股書發布前一個月即2019 年 8 月,發行人設立 7 個員工持股平臺入伙贛州孚創,成為贛州孚創有限合伙人,合計通過贛州孚創間接持有孚能科技2%股權。
上交所要求公司說明,直接股東和間接股東是否均為公司員工,是否存在突擊入股的情況。
孚能科技實施 ESOP (美國孚能層面員工期權持股計劃)下翻后股權激勵的員工持股平臺為贛州孚濟、贛州博創和贛州精創。贛州孚濟、贛州博創、贛州精創曾向員工持股計劃內員工或其他符合條件的員工外的主體轉讓孚能科技的股權,不符合“閉環原則”。
按照新規,員工持股計劃未按照“閉環原則”運行的,員工持股計劃應由公司員工持有,依法設立、規范運行,且已經在基金業協會依法依規備案。
然而,孚能科技卻表示,贛州孚濟、贛州博創、贛州精創不屬于私募股權基金,無需至中國基金業協會辦理私募股權基金備案程序。
對于突擊入股的質疑,孚能科技在回復函中也表示,此次股權激勵計劃實施的時間距離科創板申報不足 6 個月,構成“突擊入股” 的情形。
員工持股平臺突擊入股
2019 年 8 月,孚能科技設立 7 個員工持股平臺:贛州宏鵬、贛州港瑞、贛州德茂、贛州博駿、贛州創佳、贛州孚新和贛州孚源,入伙贛州孚創,成為贛州孚 創有限合伙人,合計通過贛州孚創間接持有發行人 2%股權。
經核查,贛州博創、贛州孚濟、贛州精創三個員工持股平臺的合伙人中存在部分人員曾為美國孚能的員工,該等人員在下翻至孚能科技層面持股后,已從美國孚能離職,但仍未將其在上述員工持股平臺中的份額轉讓。因此,贛州博創、贛州孚濟、贛州精創三個員工持股平臺存在少量合伙人目前已不是公司員工的情況。
長江商報記者發現,贛州博創、贛州孚濟、贛州精創三個員工持股平臺設立于 2017 年 12 月,作為終止原美國孚能 ESOP 并實現美國孚能 ESOP 中的員工在孚能科技層面持股的員工持股平臺,贛州博創、贛州孚濟、贛州精創于 2017 年 12 月成為孚能有限的股東并完成工商變更登記。
不過,贛州宏鵬、贛州港瑞、贛州德茂、贛州博駿、贛州創佳、贛州孚新 和贛州孚源等 7 個員工持股平臺中的員工均為孚能科技或孚能科技全資子公司的員 工。此次股權激勵計劃實施的時間距離科創板申報不足 6 個月,構成“突擊入股” 的情形。
孚能科技也表示,2019 年 5 月,香港孚能向贛州孚創轉讓所持發行人 2%股份,擬用 于員工股權激勵。股權激勵方案經孚能科技 2019 年 6 月 15 日召開的第一屆董 事會第三次會議及 2019 年 6 月 26 日召開的 2019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 過。 為落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股權激勵方案,2019 年 8 月,發行人設立 7 個 員工持股平臺,全體被激勵員工入伙該 7 個員工持股平臺之后,由該 7 個員工持股平臺入伙贛州孚創,成為贛州孚創的有限合伙人,實現被激勵員工間接持有發行 人股份之目的。
核心技術人員均間接持有股份
為了留住核心技術員工,孚能科技不止一次使用了股權激勵。
數據顯示,公司實際控制人、核心技術人員 YU WANG 及 Keith 共同通過美國孚能持有香港孚能 100%股權,進而通過香港孚能間接持有公司 28.3554%股權;YU WANG 及 Keith 共同擔任贛州博創、贛州精創和贛州孚濟的 普通合伙人及執行事務合伙人,贛州博創、贛州精創和贛州孚濟分別持有公司 0.1870%、0.0423%和 0.0707%股權;香港孚能持有孚能實業 100%股權,孚能實業為贛州孚創的普通合伙人及執行事務合伙人,贛州孚創持有公司 2%股權。
因此,YU WANG 及 Keith 共同通過香港孚能、贛州博創、贛州精創、贛州孚濟和 贛州孚創持有公司 30.6554%的股權。另外,公司部分核心技術人員自 2010 年以來,在美國孚能層面陸續獲得 ESOP 期權。2017 年 12 月,ESOP 替代為通過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合伙企業持有孚能科技股權。孚能科技表示,公司在 2019 年制定股權激勵計劃,除 YU WANG 和 Keith 外,核心技術人員均獲得該次股權激勵,通過相應持股平臺持有孚能科技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