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預警!囯元信托多項目發生違約,公司創新能力不足過度依賴通道業務,去年年末信托業務不良資產近6億元!
國元信托多項目發生違約
據不完全統計,國元信托旗下安盈系列已有2個項目逾期。違約信托產品為國元安盈201703003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于2017年6月28日發行,共分為九期發行,每期期限為二年,總規模為19786萬元。融資主體為貴州省安順市交通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安順交投”),擔保人為安順市國有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該產品除了第一期1820萬元完成了兌付,第二期1770萬元于2019年8月2日到期,出現違約,僅完成了部分本金兌付。其第三期、第四期也分別于2019年8月22日、9月14日到期,投資人未收到相應本金,截至目前該筆債項逾期規模為1.6億元以上。
另一違約項目為“國元安盈·201702003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該項目也出現延期的情況,融資方為貴州清水江城投集團有限公司。該產品分ABCD共四類(對應四期)發行,年化利率為6.5%-7%,總計募集金額為9310萬元。
根據證券時報記者拿到的國元信托向相關委托人發送的《關于調整有關信托計劃期限等要素的函》(適用于B類、C類和D類受益人)顯示,“國元·安盈·201702003號”信托計劃借款人清水江城投申請延期至2019年11月30日歸還信托貸款。國元信托稱,“我司作為受托人特書面函告知并征求您的意見:是否同意將本信托計劃到期日調整為2019年11月30日;同時,若您同意調整,從延期開始之日起至實際兌付日按10%/年計算投資收益。”
另據投資者稱,并未同意此意見相關條款,并且在合同規定期限日并未收到本金。而當事人國元信托稱,違約情況確實存在,正在與當地政府及擔保方取得聯系,不保證在11月30日前完成兌付。
截至目前,國元信托暫未發布以上兩項目的最新公告。
董事長從業20余年
根據天眼查數據顯示,安徽國元信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國元信托”)是經中國銀行(601988)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設立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是安徽省唯一一家省級信托公司。國元信托大股東為安徽國元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股比例為49.69%,實際控制人為安徽省人民政府。
董事長為許斌,1963年5月出生,一級企業法律顧問,金融從業20余年。歷任安徽大學法律系教師,安徽國際信托投資公司法律事務部副主任、主任,安徽國元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法律部主任,安徽國元信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總裁助理、信托業務總部總經理,安徽國元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法律顧問、安徽國元信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監事長,安徽國元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總法律顧問;現任國元證券(000728)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國元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總法律顧問。2015年5月開始,許斌同時擔任國元信托董事,2018年7月兼任安徽國元信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做“乖孩子”能成為業績下滑的借口?
年報顯示,截至2018年末,國元信托管理的信托資產規模1977.63億元,新增風險項目7筆,風險資產規模合計30億元,化解或部分化解風險項目8筆,風險資產規模合計28億元,年末不良資產率2.28%。另外,國元信托公司信托業務中不良資產5.9億元,損失類3億元、可疑類2.9億元;固有業務中信用不良資產為1.7億元,較年初增加了6992.06萬元。
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國元信托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約為8.76億元、6.75億元和5.78億元,同比下降為27.82%、22.92%和14.47%。同時,這三年分別實現凈利潤約5.84億元、4.72億元和3.68億元,下降幅度分別為32.93%、19.17%和21.97%。2018年末信托資產規模為1977.63億元,68家信托公司中,處于行業中下游水平。
根據相關媒體報道,截至今年10月末,公司管理信托資產規模1886.32億元,合并固有資產71.88億元,凈資產70.17億元。今年1月至10月,公司實現營業收入4.06億元,同比增長11.23%;凈利潤2.90億元,同比增長27.75%。從該數據可以看出,2019年1-10月國元信托的各項經營數據相較2018年同期略有好轉。雖然,2019年尚有二十余日,年報也并未披露,但是,以現有的數據來看,2019全年營收和凈利潤兩項指標想要回到2017年水平并非易事。
國元信托在2018年報中也承認自身創新能力不足,政信合作業務集中度偏高,存在一定程度的通道業務路徑依賴,創新能力、資產管理和財富管理能力仍需加強。
今年11月底,據媒體報道稱,國元信托董事長許斌認為信托業就像一座橋,橋的兩端是資金的需求方和供給方,只要過橋的人還在,這座橋就會越建越寬。另外,許斌堅信,國元信托從2017年開始的業績下滑不是壞事,這恰恰證明了“依法合規、穩健經營”是國元信托長期堅持的經營理念。他坦言,國元信托一直是個“乖孩子”,因此在監管壓通道、控房產的背景下,開展業務非常謹慎,業績也隨之下滑,但帶來的是投資者的財富安全與穩定收益。
上述觀點似乎與國元信托實際情況有所出入,用2017年以來的業績下滑來證明經營穩健、依法合規可能有些牽強。如果國元信托真是“乖孩子”,開展業務非常謹慎,那么為什么會有同一區域連續多個信托項目出現違約?如果國元信托真能為投資者帶來財富安全與穩定收益,那么為什么會單方面更改信托到期日、本金遲遲不能兌付,導致投資者不能安全通過國元信托這座“橋”?
信任和誠信是信托成立的前提和基礎。信托立足于信任和誠信的基礎之上,委托人必須給予受托人絕對的信任,這是信托得以創設的條件。如果連續多個信托項目踩雷、違約,有多少投資者還會繼續信任受托人,又有多少投資者還愿意走國元信托的“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