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2019年四季度,監管對銀行業違規“亂象”處罰的常態絲毫沒有放松。10月13日,據北京商報記者統計,僅在10月8日-12日5個工作日內,各級銀保監系統就對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等銀行業機構及從業人員共開具62張罰單,合計罰沒金額超2500萬元,共有31名相關人員受到行政處罰,信貸審查不嚴、涉房貸款違規等亂象成為監管關注的重點。
合計罰沒超2500萬元
“十一”長假過后,監管針對銀行業下發多張罰單,金額超百萬元的大額罰單更是頻繁涌現。從罰單數量來看,10月8日-12日5個工作日內銀保監會機關共開出了6張罰單,罰款200萬元;銀保監局本級共開出了21張罰單,罰款2040萬元;銀保監分局本級共開出了35張罰單,罰款330萬元。合計共開出62張罰單,罰款2570萬元。
從被處罰的人員數量來看,2019年四季度伊始,共有31名相關人員受到行政處罰,其中,28人被警告,2人被取消高管任職資格,2人被處以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的“頂格處罰”。
而7張百萬級罰單的“出爐”也劍指銀行業信貸審查不嚴、涉房貸款違規等亂象。10月10日,北京銀保監局、浙江銀保監局均開出百萬級罰單,興業銀行北京分行、浦發銀行北京分行、富陽農村商業銀行被“點名”,3家銀行的違規事項中均包括涉房貸款違規。例如,興業銀行北京分行因違規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融資、違規通過同業投資規避監管指標等問題,被北京銀保監局責令改正,并給予合計60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浦發銀行北京分行因存在信貸資金轉存定期存單并用于開立銀行承兌匯票、違規辦理委托貸款業務、資金監控不到位導致信貸資金違規用于投資及購房、個別貸款業務管理不到位等問題,同被北京銀保監局責令改正,并被罰款290萬元。富陽農村商業銀行以優于對非關聯方同類交易的條件向主要法人股東發放流動資金貸款;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個人消費貸款管理不審慎、貸款資金被挪用于購房等問題被浙江監管局罰款225萬元。
2019年是“嚴監管”強度持續鞏固深化的一年,據北京商報記者不完全統計,2019年前三季度,銀保監會機關、各地銀保監局以及各地銀保監分局針對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等銀行業機構及從業人員共下發了約2530張罰單,合計罰沒金額約6.8億元。
“舊案”領罰
在2017年強監管下,銀監系統罰單“邁上億級臺階”,廣發銀行因惠州分行違規擔保“僑興債”案件被罰沒7.22億元,為迄今為止最大罰單。2018年,浦發銀行成都分行又因掩蓋不良貸款,通過編造虛假用途、分拆授信、越權審批等手法,違規辦理信貸、同業、理財、信用證和保理等業務,向1493個空殼企業授信775億元,換取相關企業出資承擔該行不良貸款等問題,被四川銀監局依法罰款4.62億元,這是2018年首張億級罰單,也是銀監系統史上開出的數額第三高的罰單。
針對上述兩家銀行在此前重大案件中暴露出來的突出問題,近期銀保監會也依法對時任董事長及高級管理人員進行處罰問責。銀保監會指出,浦發銀行成都分行此前發生違規發放貸款案件,浦發銀行對該分行授信業務風險狀況嚴重失察,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核查整改,同時還存在有關重大審計發現未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告、關鍵崗位輪崗制度執行不力等問題。廣發銀行2012-2016年期間合規經營類與風險管理類指標設置不合規,同時在員工行為管理、輪崗制度、案防制度建設與執行等方面存在諸多問題。
風險防范壓力巨大
2019年四季度,嚴監管仍將持續。銀保監會指出,下一步將繼續推動銀行保險機構持續健全公司治理,強化內部控制機制建設,督促銀行保險機構董事會、高級管理層有效、規范履職,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
“監管思路將依舊保持防風險的高壓態勢。”蘇寧金融研究院特約研究員何南野分析認為,雖然近兩年監管部門出臺了諸多政策、花了不少功夫集中整治金融亂象,目前已取得階段性成果,但來自內外部的風險防范壓力依舊巨大,未來,嚴監管預計將依舊成為主旋律。
那么在嚴監管下,銀行業如何安然度過“陣痛期”?在北京科技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金融工程系教授劉澄看來,任何規范在初期開始都會經歷一段不適應期,這樣就導致商業銀行要進行自我改革,改變多年形成的規章制度,從而加強監管。久而久之,這種嚴監管就會變成金融機構的自覺行為,這種規范一旦堅持下去就形成了習慣,這樣企業就度過了監管的“陣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