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銀行和保險機構“一視同仁”,兩天內連發三條新規則——面對金融市場潛在或暴露出來的風險點,監管部門的選擇顯然是 “正面剛”,且“防風等級”持續提升。
10月11日和12日,銀保監會連續出手“防風險”:首先,為提升內控機制有效性,明確內外部回避懲戒措施,起草了《關于銀行保險機構員工履職回避工作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其次,為加快推進機構改革后銀行業和保險業行政處罰程序的統一規范,完善行政處罰工作機制,嚴肅整治市場亂象,防范化解金融風險,起草了《中國銀保監會行政處罰辦法(征求意見稿)》;第三,對兩家股份制銀行在此前重大案件中暴露出來的突出問題,依法對時任董事長及高級管理人員進行處罰問責。
筆者認為,監管部門兩日內連續出手“立規矩”背后邏輯鮮明:從完善內控規則到警示處罰規則,再到案例警示,這也顯示出了金融業對于防風險重視程度的持續提升。
具體來看,近年來,金融業“防風險”主要從三個維度著手:
其一,及時且持續彌補監管制度短板,為防風險扎牢制度籬笆。
今年2月底,銀保監會曾表示,“兩年來,針對銀行業、保險業面臨的各類風險和突出問題,研究提出118項監管制度補短板項目;此外,還針對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啟動制定或修訂55項針對特定機構和具體業務的規章制度”;將補短板重點放在空白盲點以及風險和問題較多的領域,及時拆除風險引爆點,加快建立防控長效機制。
筆者注意到,今年3月份以來,政策補短板工作仍在加速推進:監管部門披露的針對具體業務、機構治理、亂象整治的新規(含征求意見稿)、通知等近20條。
其二,堅持對同業交易、理財資管和表外業務等重點領域“強監管”,實施重點整治。
數據顯示,經過近兩年的“強監管”,銀行和保險業高風險資產規模共縮減約12萬億元。與此同時,監管堅持“堵旁門、開正門”,對一部分有較好風險約束基礎的金融中介業務,推動其實現審慎合規經營。同時,加大不良資產處置盤活信貸存量,為新增信貸投放及時騰出空間,引導信貸資金有序退出“僵尸企業”,防止過度融資和多頭融資;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嚴禁“首付貸”和消費貸資金流入房地產市場等違規行為;配合地方政府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指導機構嚴控增量、妥處存量。
其三,通過及時、有效懲戒違規金融機構和個人的違規行為,警示心存僥幸者、展示監管溯及力。
2017年至2019年一季度,銀保監會系統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11735份,罰沒總計59.41億元,罰沒金額超過了之前10年的總和。而且,監管罰單絕不僅僅是送達金融機構后簽收即可,銀保監會系統2017年至2019年一季度期間作出的行政處罰執行中,已執行完成11703份,執行率為99.73%。
事實上,罰單的監管威懾力絕對不限于違規金融機構本身,而是警示所有同類的違規意圖。銀行和保險機構的業務同質化程度較高,違規的“行為畫像”比較相似,監管處罰可以通過監管范例,警示對違規心存僥幸者和有意效仿者。同時,近日監管部門對于銀行時任高管的處罰,也向市場宣告壓實高管責任、且追責時效長、溯及力強。
正如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的表態——防范風險是金融業永恒的主題,必須高度重視,把工作做好,一刻也不能疏忽。
行穩方能致遠!筆者相信,隨著監管部門更好的扎緊制度籬笆,踐行精確監管、高效監管,嚴厲打擊行業亂象,金融業“防風等級”必然能持續提升,為進一步深化改革鑄就堅實基礎。